近日,爱民区法院执行干警利用手机、微信等网络通信手段,线上促成了一起异地涉企执行案件的和解,有效维护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19年1月,河南某粮油机械有限公司因赵某逾期未交付货款,遂将其诉至爱民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赵某先行给付河南某粮油机械有限公司货款8万元,余款待赵某将机器调试运行成功后分期付清。因赵某未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2020年1月,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通过线上、线下等查询手段,及时掌握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考虑到疫情形势缓解后被执行人的加工厂亟待复工复产,一旦查封其生产设备,将无法及时恢复生产,对案件后续的执行也会产生不利影响,故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执行干警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车辆。

因受疫情影响,双方企业的经营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尤其是被执行人经营的加工厂现正处于停产状态,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及时偿还设备款。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沟通,将双方的现状、困难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希望双方多一些理解。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而被执行人也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履行了给付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疫情期间,牡丹江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有效地化解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