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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法院联动调解,13万元赔偿款履行到位!

  发布时间:2020-06-30 10:17:14


“感谢两级法院的法官,帮我们要回了赔偿款,没想到疫情期间还能这么快就能履行到位!”李家姐弟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说。

近日,牡丹江中院与西安区法院民一庭法官上下联动,灵活运用调解方法,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李某丽、李某萍、李某飞的母亲孙某某受雇于马某某从事保姆工作,为其照顾脑出血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马某。20196118时,马某某在其父亲房屋厨房内用大型蒸锅小火慢煮粽子,当日21时马某某离开后,房屋起火,造成保姆孙某某及其父亲马某死亡,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未果,李某丽、李某萍、李某飞诉至西安区法院,经西安区法院判决后,马某某对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至牡丹江中院

调解过程

二审开庭后,中院民一庭法官周晓光通过电话等方式多次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不久,马某某以为其父亲马某讨要赔偿款为由,将李某丽、李某萍、李某飞诉至西安区法院,徐志栋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联系了中院法官周晓光。为了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两级法院法官针对争议焦点,制定了联合调解方案,并兵分两路,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履行到位

两位法官一次次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马某某同意当庭一次性给付李某丽、李某萍、李某飞赔偿款13万元,并撤回其在西安区人民法院对李某丽、李某萍、李某飞的起诉,至此,该案调解成功。


当天下午,双方当事人如约来到中院第十法庭,马某某当庭完成了13万元的给付义务,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本案的结果很满意。

该起案件是两级法院上下联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牡丹江法院将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灵活运用办案方法,高效审理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许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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