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各部门:
现将《关于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工作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4月21日
关于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工作意见
(试 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市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党建工作优先地位,强化党建工作引领、服务、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一条 牢牢把握法院的政治属性。明确人民法院不仅是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法院是保证法律实施的部门,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政法机关。作为政法机关,既要强调法律,更要强调政治属性。要把政治建设摆在党建工作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思想政治上讲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在行动实践上讲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和准绳规范言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推进“三级四岗”责任落实;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始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做好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第三条 切实保证党建工作的优先地位。法院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就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将党建工作置于优先地位,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对法院各项工作的引领、服务和保障功能,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将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将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推动法院整体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第四条 时刻牢记党员的身份职责。法院党员领导干部或普通党员要明确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以及法院干警的职业身份、工作性质、使命责任,决定了法院干警的第一职责都是为党工作,都要首先做好党的工作,都要始终着眼于推进党和人民司法事业,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第五条 坚持党建成效的检验标准。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对广大干警的吸引力、感召力,把加强党建工作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动力和保障,实现党建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要从党的意识、党员意识“两个意识”是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得到充分体现;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个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是否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是否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司法是否满意等方面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
二、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的基础性作用
第六条 要抓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扎实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星级评定管理,使党支部组织设置更加优化、组织生活更加规范,有力提升党支部服务中心作用,力争用三年时间使五星级、四星级党支部覆盖率达到90%以上。要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提升工程,严格执行中院机关“政治体检”方案、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方案,着力解决党内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问题,强化党组织的引领力、号召力和凝聚力。要抓好群团组织的一体化建设,使党群组织真正成为干警信赖的“党员之家”“干警之家”“青年之家”,把党员和所联系的干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第七条 要发挥好支部的阵地作用,推动审判业务发展。要牢固树立“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观念,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将支部设置与司改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基层支部建设和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支部建在庭上”向“支部建在审判战线、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转变,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推进到哪里,基层支部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大力推进支部规范化管理,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生活、理论学习研究、从严教育监督以及关心关爱党员干警等制度落实到支部,使党支部成为党性锻炼的熔炉、思想交流的平台、创先争优、完成执法办案、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
第八条 要发挥好支部的教育作用,培育积极的法院文化。要扎实推进对党忠诚教育,进一步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帮助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抓好专业教育,倡导精品化审判,提升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抓好榜样教育,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干警履职尽责、苦干实干、担当作为;抓好警示教育,强化干警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要将党的教育与党的关怀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干警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尊荣感。
第九条 要发挥好支部的管理作用,严明党的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机关经常性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行为准则。要严肃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党支部设立党费集中交纳日、佩戴党员徽章、创建党员先锋岗等措施,增强党员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对青年党员、离退休党员的分类管理。建立党员发展备案机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党规党纪作为党支部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党组织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十条 要激发党组织争先创优意识,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要按照《关于深入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的意见》要求,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各支部要对标对表创建模范机关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本支部主要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人民群众期待,细化创建模范机关的要求,制定具体方案,扎实推进工作。同时,各支部要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注重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争做先进、争做模范。
第十一条 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核心作用,把准政治方向。党组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担负起中院机关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建、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完善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促进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到人、明确到岗。
第十二条 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政治功能,打造法院舆论阵地。党员干部要率先扛起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始终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市委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理论武装,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本部门本领域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我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学用思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要自觉规范政治言论,自觉抵制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带头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第十三条 要进一步发挥党员业务骨干的示范作用,带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要选树先进党员干部,设立“党员先锋岗”,教育党员树立“形象亮在岗上,业绩体现在审判上”的信念,引领党员干警始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中,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政治使命扛在肩上,在推动法院发展建设的过程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各部门业务骨干要牢记党员身份、牢记党的宗旨、牢记职责使命、牢记党员义务和责任,强化组织意识和党员意识。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头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带头履职尽责,带头干事创业,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创先争优,带头尊法守法、遵规守纪,用实际行动引导和带动全体干警共同进步。
第十四条 要注重发挥青年党员的理论学习优势,激发党员队伍的学习热情。要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依托,以“学理论、长本领,青春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开展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健全学习制度,每半年组织1次学习交流,每年评选1次学习标兵,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激发和带动中院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理论、研究理论的热情。
三、积极完善和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 落实好党建责任体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观念,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构建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为责任主体,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为责任人,“三级四岗”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党建责任体系,细化党建责任清单,加强对履行党建责任情况的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现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相统一、管人管案管事相统一、管思想管作风管服务管保障相统一。
第十六条 完善党建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在党建工作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决策、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党建工作例会、党建工作报告、党建工作联系点以及党内关爱、党内监督等制度,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建述职考核问责等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底至少召开1次民主评议党员,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要让各种形式的组织生活都有实质内容和实际效果,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党内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以及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建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十七条 强化党建服务大局的功能。探索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的管用方式,把党建工作成果转化为干警坚定的政治立场方向、正确的办案态度策略、务实的责任担当,引领干警深刻认识到每个司法活动、每个司法决策对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克服简单、机械、孤立的司法倾向,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人人、案案、事事是环境是窗口是形象”的责任意识,在讲求法律效果的前提基础上,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十八条 完善党建督导检查考评机制。依靠督导检查延伸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使从严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成为常态。推进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好党建督导检查工作,落实好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开展好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工作。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每季度进行检查、半年进行评比工作机制,及时跟踪发现和有效解决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要构建“述职、述廉、述纪”“党建工作报告”“三述两评一报告”考评模式,注重结果转化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运用到党员干部监督、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促进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十九条 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围绕法院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组织谋划并深入开展党建活动,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要开展更加灵活多样、更加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包括结合重大节日和重大主题组织具有鲜明特色的法院文化活动、廉政教育活动,浓厚党建工作氛围,使党建工作尤其是思想政治工作更加贴近审判工作需求,更加贴近干警思想实际,更加能够为党员群众所接受。
第二十条 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启动“智慧党建”工程,充分运用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包括利用好现代一切可以利用的新技术、新手段,实时传递党建动态,丰富创新党建工作内容和形式,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彼此之间的协同运作和互联互通,推动党建宣传从单一走向多样、党员活动形式从封闭走向开放,以适应不同年龄、不同层次党员对党建工作多样性的需求。
第二十一条 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整顿。全面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的贯彻落实,注意发现和纠正“四风”问题新表现,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法院党组织和党员干警违反党章党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严肃进行问责,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片的目的。把党员干部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和审判执行人员以案谋私问题作为监督防控重点,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管理监督“宽松软”、执行纪律不到位、造成严肃后果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追责。
附:2020年党建工作时间表、任务图
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时间表、任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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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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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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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任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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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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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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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委员会、各支部委员会谋划2020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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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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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学习强国”学习,对分数进行统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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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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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困难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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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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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迎新春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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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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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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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防疫期间党建工作
各支部组织向王春天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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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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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关全体党员发抗击疫情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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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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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疫情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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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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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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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机关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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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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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日”开展抗击疫情志愿服务
组织党员参加无偿献血、捐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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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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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意见》《关于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考核方案》《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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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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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标准对部门、个人进行季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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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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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市委第一巡视组整改意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
协调行装办建立工会账户、核算收交会员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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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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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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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召开支委会、党小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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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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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退休支部进行督促整改,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党费按标准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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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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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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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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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扫”志愿服务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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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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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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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支委会、党小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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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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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开展模范机关、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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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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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期间开展“诵读经典、重温党史”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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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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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结对共建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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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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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制定中院机关“政治体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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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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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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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党组专题汇报机关党建工作,各支部书记在本支部讲党课、党小组学习、召开机关委员会、支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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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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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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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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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标准对部门、个人进行季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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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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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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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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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微型党课比赛
开展青年理论学习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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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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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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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召开委员会、党小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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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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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庆七一先优表彰,建立模范典型评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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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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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期间到红色教育基地—林口八女投江纪念馆开展“司法为民、忠诚担当”、“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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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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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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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召开委员、党小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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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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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诗词吟诵主题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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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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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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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讲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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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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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召开机关委员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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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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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标准对部门、个人进行季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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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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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加“天平杯”篮球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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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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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结合“打官司不求人”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
组织“重走长征路”主题徒步(登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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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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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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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院长宋殿宝讲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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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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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特色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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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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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习强国”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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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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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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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小组学习、机关委员会、支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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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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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谈心谈话、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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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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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级法院机关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党支部星级评定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申报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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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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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普法进社区、法律宣传咨询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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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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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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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党组专题汇报机关党建工作,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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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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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青年理论“学习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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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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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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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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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标准对部门、个人进行季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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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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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志愿服务、宪法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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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月对内网、党建云平台、党员管理系统进行维护、更新、完善
每月对部门、个人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考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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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模板)
(黑体二号)
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党支部书记 ××
(楷体_GB2312三号)
一、履行职责情况(黑体)
(一)开展主题教育情况(自拟题目)。××××××××××××××。
(二)落实党建责任情况(自拟题目)。×××××××××××××××××××××。
(三)推进党建工作情况(自拟题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黑体)
主要问题:×××××××××。
主要原因:×××××××××。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黑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