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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0-05-19 10:41:36


新时代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机关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防止和解决“灯下黑”“两张皮”等问题,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完成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落实到机关党建全过程

1.率先扛起“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政治能力培训和政治历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把准政治方向,及时校正偏差,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机关党员干部必须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作表率,强化自我约束,自觉规范政治言行,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妄议中央,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不准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要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加强教育警示,引导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组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明确会议主题、严格程序标准,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支部每年底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评议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对优秀党员宣传表彰,对不合格党员稳妥处置;党组班子成员要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同时要做到学习讨论到支部、党课讲到支部、组织生活到支部、示范作用发挥到支部、工作指导到支部“五个到支部”,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党员领导干部抓机关党建工作的依据;党组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战线党组织负责人、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所属党员等要根据实际开展经常性、分层次的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每个层面的谈心谈话每年覆盖1次;机关基层党组织每年要有计划地开展重温入党志愿书或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主题党日活动,每名党员主动按月交纳党费,自觉常态佩戴党徽,使每名党员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使广大群众时刻听到党的声音、感受到党的温暖、看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

4.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扎实推进对党忠诚教育。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利用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革命纪念日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以修身、正心明道、防微杜渐,做到党员合格、干部称职、履职尽责。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坚决抵制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大力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进一步发扬八女投江精神、杨子荣精神、金桂兰精神,打造具有法院特色的政治文化阵地和品牌,努力建设积极健康、与时俱进、朝气蓬勃的党内政治文化。

5.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把建设模范机关作为政治要求、使命任务和工作目标,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当好“三个表率”,在政治引领、理论武装、作风转变、组织力提升等重点任务上见行动、求实效,努力践行对党忠诚、为民负责。自觉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用实践检验、由群众评判模范机关创建成效。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6.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本部门本领域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我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持续推进大学习大培训,经常开展学用经验交流,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注重引导青年干部发挥优势,以“学理论、长本领,青春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开展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健全学习制度,每半年组织1次学习交流,每年评选1次学习标兵,引领青年成长成才。

7.筑牢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终身课题,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立共产主义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开展好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

8.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保持足够的定力和韧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要按照中央决策、省委和市委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统筹安排,精心谋划、从严要求,教育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机关党委要加强督导,把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考核内容。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干部监督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纳入年度机关党建述职评议,院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行为规范“十不准”》和《牡丹江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十条》,规范机关干部言行。加强机关“一网双微”、讲座、讲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和引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10.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国情省情市情、形势任务等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机关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建立完善党员思想状况收集反映、分析研判及报告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坚持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组织处理、发生家庭变故、发现苗头性问题、退休离职、工作不力“六必谈”。进一步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工作水平,防止简单以政治学习和组织活动代替一对一思想政治工作。

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1.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把提升组织力作为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核心内容,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引领力、号召力和凝聚力。突出政治领导力,认真落实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政治使命,以强大的组织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贯彻落实;强化组织覆盖力,按照设置合理、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全的要求,健全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规定,未按期换届的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发挥群众凝聚力,坚持党的根本宗旨不动摇,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发挥组织号召力,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提升发展推动力,坚持司法审判工作推进到哪里,党的基层组织就跟进到哪里,将机关党组织的资源优势转化为推动司法改革的动力活力;增强自我革新力,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机关党建方式方法、形式载体创新,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推行“互联网+机关党建”,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明确机关党委委员和党支部委员职责,充分发挥委员作用,彰显组织力量和组织优势。扎实开展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共建品牌。

12.建强抓实党支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建立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实施星级评定管理,全面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利用3年左右时间,解决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明确主题,突出党味,注重实效。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每年举办1次党务干部集中培训。拓展平台载体、丰富内容形式,建设具有新时代特色的支部文化,使支部工作接地气有实效,提升支部吸引力凝聚力。规范党建活动全程记录纪实,建立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考核机制,发现整治软弱涣散党支部,集中治理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加强机关党员活动室和支部活动阵地建设,为党支部开展活动、展示支部文化提供场所保障。充分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评先评优中的监督作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应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

13.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围绕上级政策、业务知识、自身家底、横向对比、短板弱项、目标任务“六个心中有数”,扎实开展政治理论知识和审判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履职能力。通过设立党费集中交纳日、佩戴党员徽章、创建党员先锋岗等措施,增强党员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对青年党员、离退休党员的分类管理。建立党员发展备案机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当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

14.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新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届,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出现空缺,应在6个月内补齐。建立党组织书记任职谈话制度。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中充分考虑党务工作经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四、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反“四风”向深度和广度延伸

15.持续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央决策和省、市委要求部署,持续整治“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为基层减负落定实处。深化“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建立窗口服务效能评价机制,进一步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打官司不求人”。切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坚持真找问题、找真问题,努力发现和解决一批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短板问题,以及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问题。巩固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拓展直接服务群众渠道。

16.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机关经常性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行为准则。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的管理监督,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将党规党纪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教育。对新入职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教育、新任职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17.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组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每年至少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对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18.大力弘扬调查研究优良传统。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调研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头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调研,倾听群众声音,避免形式化。把调查研究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高运用调查研究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党组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强化调研成果运用,形成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成果,为科学决策、破解难题、改进工作提供依据。机关党委要立足机关党建工作实践,围绕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等开展党建研究,每年完成1篇高质量的研究课题。

19.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党组要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研究1次群团工作。推进机关党建与群团建设联动,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支持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新群团组织工作方式方法,开展青春风采、技能竞赛、巾帼建功等活动,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五、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推动新时代机关党建提供有力保障

20.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要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党建工作,做到机关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和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三级四岗”责任清单,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党组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积极支持并带头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战线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履行协助谋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职责;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面工作,负责抓好支部建设。

21.强化机关党建制度建设。结合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制度建设在管党治党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把好的经验做法固定成为制度规定,形成科学完备的机关党建制度体系,把制度建设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完善制度的执行保障机制,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各项相关制度有效落实。

22.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机制。对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严格落实“三级联述联评”制度,层层压实责任。采取“一述三评”对机关党建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进行评议。健全完善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制定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每年底开展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机关党委向市直机关工委述职。强化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对抓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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