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上下共同抵御新型肺炎疫情蔓延的关键时期, 牡丹江中院积极开展“互联网+”诉讼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有效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月4日,牡丹江中院受理了疫情防控期间第一起网上立案案件。该案原告邵某某在深圳市南山区居住,因与牡丹江某公司、河北省廊坊市耿某某合同纠纷在网上提交起诉材料至我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看到网上立案申请后,当即按照程序对原告邵某某提交的诉状、证据材料等进行形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后直接进行立案登记,并与原告邵某某的代理人电话取得联系,将诉讼费预缴通知单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进行邮寄,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得以实现。
牡丹江市中院利用“网上立案”平台,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碰面”的灵活方法开展立案工作,既做好了疫情防控又兼顾保障人员安全,该便民举措深受人民群众认同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