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在辞旧迎新之际喜讯传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一届学术论文讨论会评选结果公布,牡丹江中院选送的由本院干警张晓行、蒋利龙撰写的《参审制下法官指引机制的重塑——以司法三段论为路径》喜获一等奖,实现牡丹江地区参加学术讨论会一等奖零的突破,同时也是我省参加学术讨论会三十一年来第二次获得一等奖。
张晓行,男,1990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201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广西大学研究生在读。2015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任审判监督第二庭法官助理。
蒋利龙,男,1990年8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研究生。2017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2017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任行政庭法官助理。
近年来,牡丹江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学术讨论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宋殿宝鼓励支持广大干警立足审判实践,钻研法学理论,积极提高审判实践和理论水平。为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中院通过开放图书馆,组织学术沙龙谈论会等形式,让更多干警投入到学习中来。为了做好此次学术讨论会的论文报送工作,法官学院积极组织干警撰写开题报告,认真完成论文写作,并邀请国家法官学院教授为作者进行写作指导,最终经过评审及严格筛选,选送重点作者参加省法官学院的专题培训,经省法官学院四轮培训筛选,最终将合格论文报送最高院。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全市两级法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在作者们的辛苦努力下,我市的学术讨论工作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为全市法院交上了一份新年贺礼!
全国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
获 奖 名 单
一等奖
案外人异议之诉与关联诉讼“合并-吸收”程序构建——以预查封房产处置中出售人合同解除之诉为例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吉卓烨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鲁晓薇
组织管理学视域下诉前调解激励机制的现状简示与制度构建——以A省16地市125家法院近三年案件数据为样本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尤昊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谢娟
参审制下法官指引机制的重塑——以司法三段论为路径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晓行 蒋利龙
法院如何回应:监察机关从宽处罚建议的诉讼支持——以355份刑事判决书为样本
河北省南和县人民法院 贠彦强
论民事诉讼立案在线化的实现进路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廖惠敏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高碧青 肖安定
破产法视野下个人“执行不能”的解决路径分析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史锐 吴水兰 张旭川
刑事二审处理方式的价值修正与司法续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为中心展开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喜萍 王旭东
院庭长监督管理“四类案件”边界清单与运行机制完善——以法院的可视化管理为视角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姜欣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李振凡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法经济学分析——以汽车销售合同纠纷类案为例
吉林大学 赵春晓
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的检视与廓清——以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的职能厘定为主线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陈瑛洁
人工智能介入司法的实践检视与风险防范——以江浙沪冀黔五省市的司法实践为样本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常鑫 张祥龙
大数据量刑法律问题研究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商雨
诉的客观预备合并的需求语境与回应路径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陆朝举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甄雪皓
行政裁判中指正表述的实证考察及进路探索——以A省347份行政裁判文书为样本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炳彤
案件何以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要素识别与瞄准路径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袁斯潮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陆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