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区法院采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
2019年5月8日下午,牡丹江市某小学学生杨某在学校操场被同学撞倒,导致头部受伤,休课3个月。在此期间学校与学生家长进行多次协商均未果,故学生杨某将学校诉至法院。
东安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接到起诉材料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将该案委派给了诉前诉中纠纷调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张哲主任对双方进行调解。
张哲主任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后,从责任分担、赔偿金额等法律问题入手,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平复学生家长激动的情绪。在张哲主任的帮助指导下,仅用时一个小时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了给付赔偿款的具体时间。为了保证调解协议的效力及履行时间,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承办法官经审查无误,于当日作出了确认双方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
近年来,牡丹江法院贯彻落实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了灵活多样、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解决在基层的目标,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官的办案压力,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实现了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