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牡丹江中院法警支队警务督察,现模拟当事人要入院办事情景,请予以安检。
司法警务督察——司法警察的监督者。自最高院提出全国法院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以来,省法院法警总队组建司法警务督察,它标志着具有人民法院特色警务督察制度的建立。至此,龙江大地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中开始活跃着一个新的“警种”——警务督察。近日,牡丹江中院法警支队警务督察佩戴警务督察专用装备和标识亮相雪城,开创司法警务督察工作新格局。
为切实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牡丹江中院法警支队以规范督察工作本身为抓手,改革创新督察方式:
01
根据最高院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务督察工作规则(试行)》制定了《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现场督察任务行为规范》。
02
建立制作专项工作簿册。对现场督察情况及时记录,对督察事项限期整改。
03
规范督察人员的自身形象,佩戴督察专用装备和标识。
04
督察角度由点及面,提升督察广度和深度。
05
增加现场随机抽人提问考核方式,对新规则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06
利用新警陌生面孔现场模拟设置警情,执法场景情景化,查看突发事件处置方式及执法方式。
此次警务督察形式的转变,是牡丹江中院法警支队对司法警务督察工作的一次大胆创新、一次勇敢尝试、一次直面挑战。牡丹江中院法警支队在全省率先采用最新模式,打造新型司法警务督察体系,将为全市司法警务工作迎来新转机、打开新局面、赢得新发展。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将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司法警务工作质量,全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司法警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