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从5月8日市委政法委领取包建阳明公园部分改造工程的任务后,院党组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全市层层选拔,选择了实力雄厚的牡丹江市阳明区冰山雕塑创作室,作为《腾飞》雕塑的承建方;选择了牡丹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作为凉亭、小桥翻建、甬道建设、景观式管理用房及公共厕所的承建方;包建工程一、二期预计投资196万元,实际投资286万元。中院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短缺等重重困难,精心组织合理分解任务,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组织建设、科学施工、保证质量,提前完成了包建任务,为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幸福牡丹江作出应尽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