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联动协调机制,加强裁审衔接工作,增进裁审衔接相互了解,12月6日上午,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机制第二次工作座谈会在牡丹江中院召开。
座谈会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周东衣及13位各市区县仲裁院院长、审理庭庭长参加了牡丹江中院第111次“公众开放日”活动。
嘉宾们来到了法治浮雕墙、诉讼服务中心、数字化法庭、院史馆、文化长廊、党建大厅等地,详细了解了牡丹江中院各项工作情况。
随后,双方进行了座谈。会议由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疏峰主持,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庭长及部分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座谈。
会上,市仲裁院与中院就劳动人事争议中遇到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放假生活费问题、企业未进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的职工主张加班费、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受理单位及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问题进行了座谈。与会仲裁员与中院法官结合相关案例,积极发言,各抒己见,纷纷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建议, 就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进行了深入地交流。
王疏峰副院长就法院与仲裁机构工作的有效衔接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深化认识,体会裁审衔接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二是探索创新,完善裁审衔接机制。健全和改善多层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裁审衔接工作建设。认真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的共同研讨交流和联合发布工作制度,更好地统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民法院诉讼的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四是加强协作,建立裁审衔接长效机制。建立信息互通、建立互相建议机制,加强法院与仲裁委之间的长久联系与共同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仲裁院与法院将互相协调配合,积极创新与落实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先试先行,为维护和谐稳定劳资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