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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延时服务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03 09:51:44


    一、延时服务窗口单位:

    牡丹江法院立案庭、信访办、办公室。

  二、服务窗口和受理事项

    1、登记立案窗口:负责接收起诉材料,审查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2、诉讼费收缴窗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按照案件标的计算出诉讼费,在本窗口通过POS机刷卡缴纳,并由工作人员出具诉讼费票据。

    3、案件录入窗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根据案件类型将当事人信息、案由等基本情况录入案件系统,并自动生成立案信息表,同时向当事人推送立案短信提醒。

    4、档案查询窗口:对来院调阅诉讼卷宗档案的当事人,根据其身份信息和所涉案号,为其查询档案,并按其需要打印相关诉讼材料并加盖查档公章。

    5、信访接待窗口:对来访当事人进行登记,并解答上访人上访所反映的问题。

    三、服务时间及方式

    服务窗口在法定工作日,凡是有当事人正在办理未办结的事项时,即使是中午午休时间或晚上下班时间,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事项办理完毕。

    遇到情况紧急的案件必须当日立案的,应当延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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