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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内外》之千里寻“宝马”

发布时间:2019-11-25 14:19:11




    甲把车送到乙的修理部去维修,维修工丙把车开出去试车时撞坏了,乙把车送到4S店去修。车修好后,乙让丁帮忙取车,丁为乙垫付了修车费,乙无力偿还丁为其垫付的修车费,丁便把车给卖了。而甲乙双方又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那么,这辆车到底是谁的?

    哎呀,头都大了,这么困难的问题还是留给法官给去解吧。

    问题中的这辆车就是今天《庭审内外》讲述的“主角”——一辆“失踪”了两年多的宝马车。近期,这辆宝马车突然现身湖北省,可在湖北省找一辆车无异于大海捞针。执行干警是怎么找到这辆车并成功进行扣押的呢?我们一起来看黑龙江省电视台都市频道《庭审内外》之千里寻“宝马”。

    (视频内当事人均为化名)

    丁某与经营修理厂的宋某相识多年,关系一直不错。2016年年末,丁某的宝马车出现故障,便把车送到了宋某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因为车没有什么大毛病,过了三四天,丁某想要取车,宋某却告知他,宝马车被撞报废了,现在正在哈尔滨市的4S店进行维修,并提出要购买该车。丁某始终见不到自己的车,无奈,只好跟宋某以欠条的形式签订了买卖协议。

    过了约定的期限,宋某一直未给付购车款,故丁某将宋某诉至西安区法院。案件审理期间,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可是,过了调解书约定的还款日期,宋某仍未还款,故丁某向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宋某的财产进行了“五查”,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宋某经营的汽车修理厂也早已废业。

    就在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时,丁某却收到了一条关于这辆“失踪”了两年多的宝马车在湖北省武汉市交通违章的短信。

    丁某为了确认短信真伪,到牡丹江交警部门又进行了查询。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辆宝马车在湖北、江西两地有多次违章记录。

    丁某将这一信息告知给执行法官后,执行法官对宋某进行了约谈。宋某称维修工将宝马车撞坏后,他把车送到了哈尔滨市的4S店维修。车辆维修完毕后,宋某的朋友受其委托去取车,并为其垫付了6万元的维修费。因宋某无力支付此款,其朋友便扣留了这辆宝马车。但宋某一再跟执行法官表示,自己并未将该车进行出售。

    这下,执行法官遇到了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到底应不应该扣押这辆宝马车,又以什么理由进行扣押。西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局长乔松等人立即开会,经研究,大家一致认为,宝马车登记在丁某名下,但实际已出售给宋某,故可以依法执行。

    因车辆属于动产,具体在哪个省、哪个市还不清楚,如果委托当地法院执行,效率很难保证。为了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跨省扣车!

    出发前执行法官到牡丹江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调查了该车的违章信息,从该车近年的违章记录分析,初步将执行查扣的目标锁定在湖北省武汉市。

    在湖北省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及当地交警的协助下,终于在湖北省黄石市某小区找到该车。

    宝马车的实际驾驶人声称,这辆车是他去年5月份在网上购买的。他是做二手车生意的,早些年认识一个牡丹江的二手车商,车就是从那里买来的。买车只花了十万元左右。在执行法官向其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后,依法查扣了车辆,并通过物流将车发回了牡丹江。

    执行现场不是考场,没有放弃的机会,执行干警们会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威严,用实际行动兑现“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

责任编辑:邢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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