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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肉毒素,9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9-11-21 09:06:10



    整容,一直备受爱美人士青睐,不过不管大整还是微调,所需价格却是不菲,不少无良商贩就瞄准了这个“商机”,以次充好,以假当真,扰乱了整容市场,也给整容者带来了风险甚至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

    案情简介

    2014年至2016年3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大量购进裸瓶假肉毒素,从被告人安某某处大量订制韩国产注射用粉毒及美国产某牌注射用的包装物,通过网络购买中国产衡力包装物,对裸瓶假肉毒素包装后进行销售。王某伙同被告人李某某、宁某某在天津市包装、销售假肉毒素,指使被告人汪某某看管其在黑龙江省双城市的库房,并对裸瓶进行包装、发货。

    被告人梁某、马某某向王某多次购买假肉毒素,通过微信进行销售。2014年至2015年8月,被告人王某伙同李某某在天津市销售假肉毒素,2016年10月李某某回到黑龙江省东宁市伙同被告人刘某租用东宁市某小区车库作为刘某居所和库房,包装、销售假肉毒素。被告人王某某通过微信向被告人刘某购买后,向刘某等人销售。

    裁判结果

    被告人王某、李某某、宁某某、梁某、刘某、马某某、王某某、安某某、汪某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以营利为目的生产、销售假注射药剂,王某、李某某、宁某某、刘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梁某、马某某、王某某的行为均构成销售假药罪,安某某、汪某某的行为均构成生产假药罪,王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李某某、宁某某、梁某、刘某、安某某犯罪情节严重。本案中部分犯罪是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王某、李某某、宁某某、刘某是主犯;安某某、汪某某是从犯,应从轻处罚。王某、李某某、宁某某、刘某、马某某、王某某、安某某、汪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梁某在庭审时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犯罪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王某等9名被告人一年五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处罚金人民币193万元。

    法官提示

    被告人王某、李某某等人进购裸瓶假肉毒素,伪装成外国品牌或者中国某品牌进行网络销售,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其犯罪性质却极其恶劣。生产、销售假药不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危害公共利益,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通过此案也看出网络销售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对于网络购物的物品还是缺乏有效的监管,不能保证物品的质量。所以,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留存相关凭证,一旦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侵害,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邢宇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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