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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区法院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2-09-29 11:23:37


  

爱民区法院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月”活动

                                       

为贯彻最高院下发的《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精神,实现中院提出的“队伍建设零违纪”工作目标,今年9月,爱民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廉政教育警示月”活动。

95,爱民法院召开了“廉政教育警示月”活动动员大会暨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会议首先学习贯彻了最高院20082011年期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等廉政制度。各部门负责人随后向院党组及全院干警做了述廉报告。

爱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俊成在总结讲话时对本次警示月活动提出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廉政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筑牢广大干部的思想防线;二要认真开展违规行为查摆,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廉政教育警示月活动落到实处;三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预防惩戒,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保证;四要加强法院管理、切实维护机关风纪;五要将反腐倡廉建设与具体审执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在为期一个月的活动中,爱民法院从党组成员到普通干警都逐级进行了警示谈话,增强了干警反腐倡廉思想意识。活动结束后,全体干警每人撰写一份自查报告和活动心得,及时总结自身工作,增强廉洁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筑牢了干警的思想防线,规范了干警司法行为,为实现“零违纪”目标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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