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朋友之间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这不,秦某和李某两人友谊的小船因为14000元钱说翻就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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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秦某与被告李某是无话不谈的交心朋友,平时关系特别好。李某经营了一家彩票站,因周转资金困难,便找秦某借钱。秦某见李某有困难,二话没说痛快答应,用银行卡在李某经营彩票站的POS机上刷了14000元,而且没要求李某出具借条。
时间流逝,李某迟迟还提还钱的事,秦某犹豫再三,还是决定打电话委婉催朋友还钱。借钱容易还钱难呐,李某以这钱是帮秦某男友借的为由拒不偿还欠款。秦某迫于无奈,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办案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的关系,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希望能化解双方矛盾,然而被告却不配合。法官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根据原告当庭提供的录音证据以及被告自认借款的事实,当庭宣判,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秦某14000元借款。宣判后,被告未提起上诉,此案顺利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