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宁安市法院民二庭法官、人民陪审员及书记员组成的审判团队顶着炎炎烈日来到宁安市海浪镇兰旗村,将法庭搬到了百姓家中,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2017年1月,孟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原告开发建设的宁安市某小区一处住宅,并于购房当日支付了部分房款,同年3月,该房屋交付并入住使用。之后,孟某未再给付原告购房款,故原告起诉至宁安市法院,要求孟某给付剩余房款80000元及利息3972元。
宁安市法院民二庭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孟某因患病卧床,无法到院开庭。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审判团队成员深入被告孟某家中,进行巡回审判。
孟某表示,购买房屋后不久,就得了脑血栓,家里的钱都用来治病了,确实没有钱再支付剩余的房款。针对被告的实际情况,办案法官决定先行对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及人民陪审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对已交付的房款及原告要求的补偿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顺利结案。
近年来,牡丹江法院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融入到审判事业中,积极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干警们深入乡间、村屯巡回办案,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