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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送达费周折 群众认可来点赞

  发布时间:2019-07-27 09:03:49



    “依照法律规定,经法院审理,现判决如下:一、被告某机械制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牡丹江某铸造厂货款30836.02元、利息5074.66元,合计35910.68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是一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也是一起被告缺席审判的案件,

    更是一起法官费尽周折、多次送达的案件。

    2015年间,被告某机械制造公司多次在原告牡丹江某铸造厂购买铸件,共欠原告30836.02元货款,经原告多次索要货款,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拒付,故原告诉至爱民区法院。

    爱民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多次联系被告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员无果,便只能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将诉讼材料邮寄给被告,不成想,诉讼材料无人接收被退了回来。为了尽快开庭审理此案,让原告早日拿到欠款,办案法官冒雨前往被告公司所在地,公司员工拒绝接收,办案法官只好采取留置送达及给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短信的方式进行送达。

    庭审时,虽然被告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并未出庭 ,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该案缺席审理。经过法官不遗余力地反复送达,案件快速审结。宣判后,被告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原告拿到了拖欠已久的欠款,对法官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只要群众满意,我们法官即使多跑腿也觉得甘之如饴。”承办法官在听到原告的赞扬后如是说道。

    牡丹江法院全体干警深入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用实际行动将这一承诺变为现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邢宇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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