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失联”将近一年的被执行人杨某主动联系阳明区法院,要清偿欠申请人孟某的22000元欠款。
失信被执行人杨某东躲西藏“消失”了一年,因何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今天小编就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失信惩戒的“神通广大”。
2018年10月,申请人孟某来到阳明区法院申请执行杨某因买卖合同纠纷欠他的22000元钱。立案后,执行法官初长青多次联系杨某,杨某均称其在外地未归,拒绝与申请人和法院沟通协商,经查询,杨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9年春节前夕,申请人孟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杨某有可能回家过年的线索,初长青法官协同两名执行干警驱车来到被执行人杨某家蹲守,在严寒的冬夜,三人蹲守至深夜11点也未见杨某归家。
在案件无法进一步推进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无奈终结了本次执行。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杨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实施失信惩戒。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际,案件出现了转折。7月15日,“消失”了将近一年的被执行人杨某突然主动联系法院要履行还款义务。原来,杨某“逃”至外地后,在外地经营生意,但因其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购买火车车票、办理银行贷款、办理营业执照等方面都受到了限制,严重影响了他的日常生活,其经营的生意也无法正常运营。迫于执行压力,杨某主动联系办案法官,委托其朋友到法院归还欠款,在执行法官初长青的见证下,申请人孟某终于收到了杨某拖欠许久的22000元钱。
被执行人杨某表示,希望法官能将其从失信平台中移除,并向法官保证以后会诚实做人、诚信经营。
在这里小编奉劝所有失信被执行人,道路千万条,诚信守法第一条。失信被执行人无论“逃”到哪里,失信惩戒这双无形却有力的手永远会把他一掌“打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