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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倾力调解,化解纠纷在诉前

  发布时间:2019-07-26 13:46:45




    近期,海林市法院诉前、诉中调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苏律师在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让当事人了解了诉前调解这一不用交诉讼费就能化解矛盾的纠纷解决机制。

    张某与王某均系海林镇某村村民,二人也是多年的好友。2012年,王某家突遭变故,经济紧张,不得已向张某借款4万元以渡难关,并出具了欠据。然而,张某的借款并没有使王某的生活得到转机,王某依然入不敷出。对于借款,除了两年换一次欠据外,未偿还过一分钱。张某碍于情面,虽心里颇有怨言但始终未主张权利。

    怎料,今年6月份,张某家也突生变故急需用钱,当张某得知王某外出打工赚了些钱后,硬着头皮前去讨债,怎成想王某又借口推脱,张某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法院。

    海林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人员收到诉状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双方是多年好友,有调解的可能,于是在征得张某同意后,将案件材料转交给诉前、诉中调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苏律师。

    苏律师在接到案件后,立刻找到张某,在详细了解了两人的经济情况和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约双方当事人到海林市法院进行诉前调解。

    鉴于双方曾是好友,苏律师没有先就欠款一事进行调解,而是先给双方讲了几个好友反目成仇的案例。发现两人的情绪都有所松动后,才向王某说明了张某的苦衷,并耐心地向王某解释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经审理后可能出现的判决结果,还重点向王某讲解了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后果。在苏律师的耐心调解下,王某同意当场给付张某2万元,并就余款给付时间达成协议。

    当王某把2万元交到张某手上时,张某激动万分,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苏律师说道,“谢谢法院,谢谢苏律师,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太好了,让我们既节省了诉讼费,又节约了时间,最重要的是,还不伤我们的和气,真是太感谢了。”

责任编辑:邢宇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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