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期 2011年5月3日
办精品案件 做品牌法官
牡丹江中院开展“先优典型”巡回大宣讲活动
年初以来,牡丹江中院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品牌法官”经验交流暨先进事迹大宣讲活动。从4月26日开始,中院集中利用一周时间,由中院政治处带队,组织了由首届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组成的先优典型经验暨先进事迹宣讲团,开始到东宁、绥芬河、穆棱、林口、宁安等基层法院进行巡回宣讲,当地人大、政协、纪检委、组织部、政法委、司法局的主要领导以及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部队官兵等80多人到会聆听了先优典型的宣讲报告。
此次参加宣讲的五名“品牌法官”全部来自基层法院的审判、执行一线,其中有年均结案400余件、调解案件当庭给付率居全市首位的西安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马蕴慧;连续三年平均结率案99%以上、调撤率98%以上的绥芬河市法院民二庭庭长刘淑霞;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十大廉洁法官东安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许永;实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100%的东宁县法院刑庭副庭长刘静;执结案件居全市前列、无一被当事人缠访的穆棱市法院下城子法庭庭长高雪松。“品牌法官”们以弘扬司法主旋律为己任,以鲜活的办案经历、感人肺腑的先进事迹、精湛的办案技巧、真实细腻的办案心得,从不同的角度,讲述了自己可信可学、可钦可敬的先进事迹。他们的事迹平凡中见伟大,细微处见崇高,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丰富内涵,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风范。在座听众无不敬佩,深受感动和启发。
全市法院首届“精品百案”、“十大办案标兵”、“十大调解能手”评选,是市中院党组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和“多办案、快办案,办精品案、办和谐案”的工作要求,在全市法院广泛开展的“办精品案件,做品牌法官”先进典型选树活动。通过公开公正的评比竞赛,在全市法院选树了一大批办案质量优、效率高、效果好、党组放心、干警服气、群众满意的“品牌法官”。
对于评选出的“百案双十”,中院党组与干部激励机制相结合,确保“品牌法官”在政治上、荣誉上和经济上多多受益;与教育培训相结合起来,择优在“法官大讲堂中心讲堂”授课,组织庭审现场观摩,实施“案例式教学”;与宣传树立相结合,分批次组成“品牌法官先进事迹宣讲团”,在网页上开设“办精品案件,做精品法官”专栏,在报刊杂志刊发先进事迹,编印先进事迹汇编等。通过大评比、大竞赛、大宣传,让品牌法官的先进事迹,让精品案件的突出案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目前,宣讲团已经进行七场(次)先进事迹大宣讲,“五一”节之后,中院政治处将适时在中院机关召开先优典型经验交流暨巡回演讲大会,并以此推动和促进全市法院系统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