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执行干警像军事家,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毫不留情;也有人说执行干警像谋略家,善施各种计策,攻破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但小编觉得,执行干警像医生,开出不同“药方”,专治被执行人各种拖延执行的“疑难杂症”。这不,张某与王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阳明区法院执行干警开出良方后,终于有了进展。
被执行人王某欠申请人张某铲车租赁费5万元,因王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约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商解决。然而,被执行人为了躲避执行一度下落不明。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好不容易联系上了王某,可王某却总以各种借口,拒绝到法院与申请人协商。执行法官见王某如此“顽固不化”,便向其下了“最后通牒”, “再不来法院,就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消失许久的被执行人王某迫于压力终于出现在了阳明区法院。执行法官原以为王某此次能配合法院执行,但王某却摆出了一幅铁心与法院对抗到底的样子。调解中,王某以各种理由否决执行法官和申请人提出的数种还款方式,还坚称自己没有钱还欠款,见此,执行法官开出了一剂“猛药”——对被执行人王某作出了拘留决定。
看到执行法官真的要把自己送进拘留所,王某终于害怕了,经与申请人协商,当场给付申请人5000元现金,并约定了剩余款项的给付方式。
在此,小编也奉劝“老赖”们,针对你们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病症”,执行干警们不缺对症的良方。所以,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你们“除邪祛病”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