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开展的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中,牡丹江中院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牡丹江中院立足审判职能,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牢固夯实普法责任,始终坚持以案释法,积极组织法律宣传,认真开展普法讲座,将审判执行与普法教育有机统一。
2018年中院代表牡丹江市先后接受了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专项督查组和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的督导检查,并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今年以来,牡丹江中院继续深化普法工作,先后开展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现场宣传、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广场普法宣传、“重拳出击,精准发力,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主题的集中宣传等活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中,牡丹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殿宝带领干警走上街头,进行普法宣传,以身作则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今后,牡丹江中院将以此次荣誉为起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普法宣传品牌,以实干、实绩、实效书写普法工作新篇章,努力形成有声有色、有形有效的普法工作新局面,努力推动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牡丹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