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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酒局引发的血案——《庭审内外》为您讲述

发布时间:2019-06-13 14:51:54





    一场酒局、一点儿纠纷

    朋友反目,拔刀相向

    在酒精的作用下

    冲动,让这对昔日的同事

    一个成了被害人

    一个成了被告人

    省电视台《庭审内外》带您走进庭审现场

    还原案件事实经过

    被告人冯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被害人李某辉和冯某是一个车队的队友。今年2月初,正值春节期间,被告人冯某和被告人李某辉相约在一起吃饭。

    东宁市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 庭长 张巍

    他们吃饭从中午一直吃到下午四点。

    被告人 冯某

    喝多少就忘了,反正没少喝,啤酒十棒子、八棒子吧,一个人肯定是喝不少。

    几杯啤酒下肚,酒桌上的气氛发生了变化。

    被告人 冯某

    我俩中午在酒桌上就争执过,他就要动手,有点火药味了,然后让其他同行一起喝酒的,给拉开了。

    发生争执的两个人被饭店的其他人拉开,酒局不欢而散。但冯某和李某辉之间的矛盾,却没有因此停止。李某辉打车来到了冯某家楼下。两人刚一见面,冯某就被勒住了。争执中,冯某掏出了别在腰间的小刀。

    被告人 冯某

    然后我就用右手扎的他,应该是后背,然后就走了,我俩就散开了。

    随后,被害人李某辉报了警。经过法医鉴定,李某辉全身有多处创口,累计长度25.9厘米,外伤同时导致李某辉左侧胸腔积血,轻伤二级。

    就这样,本就不大的矛盾在酒精的作用下被无限放大。庭审现场,对于自己的行为,被告人冯某深表悔恨。

    被告人 冯某

    我没有什么辩护的,我扎人肯定是不对,达成谅解最好了。

    案件的刑事部分审理告一段落,在接下来的民事调解部分,被害人李某辉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双方主要就被害人李某辉因为案件造成的实际损失是多少进行协商。在庭审之前,李某辉的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提出了七万三千二百七十二元的民事赔偿,但这个金额却在法庭上发生了变化。

    委托代理人

    原来诉状要求赔偿七万三千二百七十二元,现在有变更得追加财产损失,八万零四百八十九块八毛七分,这是总的赔偿额。

    审判长 张巍

    对方一共六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还有财产损失、还有伤残赔偿金这一共六项,她总共罗列这么多,八万多块钱,你同不同意她这些要求?

    被告人 冯某

    数额太高了。

    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委托代理人,分别出示了几组证据,从而证明赔偿的数额。经过调解,被告人冯某一次性赔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辉三万一千五百元,同时,被告人冯某取得了被害人李某辉的谅解。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冯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邢宇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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