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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扫黑除恶进行时

无需质押车辆就可办理贷款,这个恶势力团伙的“套路”挺深

发布时间:2019-06-10 09:48:52




    近日,爱民区人民法院对郑某等9名被告人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案件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宣判大会上进行公开宣判。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郑某先后在牡丹江市西安区、爱民区纠集被告人付某、杨某、黄某等人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以不需要质押车辆即可借款的名义,在约定的借款金额内扣除评估费、风险保证金、利息等各项费用后发放借款。之后,通过藏匿被害人车辆、篡改借款合同日期迫使被害人违约,进而要求被害人以约定的借款金额赎回车辆或将车辆转卖从中获利。以被告人郑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的“套路贷”诈骗犯罪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郑某等被告人以“套路贷”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爱民区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对涉案的9名被告人被判处2年6个月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判处财产刑1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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