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卷有益,在乎用心。
近日,我认真阅读了《大法官的智慧》一书。编译者以优美的文字及富有逻辑性的推理,向我们展示了50个美国历史上经典的司法判例。一份份判决书不仅仅展示着法律事实与法律条文,更展现了美国大法官的逻辑推理过程,法官的判词中更蕴含着不同的法律理念之间的冲突和美国法官独特的法律推理模式,他们深刻的洞察力与卓越的分析力令人钦佩和赞叹,使我深受启发。
我仔细地阅读了全书的每一个案例,全书的案例丰富详尽,内容主要涉及财产纠纷、种族歧视、宗教和言论自由等问题,每一个案件都有着极为缜密的逻辑推理过程,多数案例在其判决过程中都经过了反复争论,并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做出最后裁决,审判与庭辩过程跌宕起伏,展现了美国大法官极强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细致的逻辑推理能力,对司法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法律是一门十分“接地气”的社会科学,它源于生活,每条法律规则都有着与之相对应的“法律事实”,人们常说,法官不仅仅要成为法学家,更要成为社会学家,卡多佐强调,要在社会法学的影响下,对司法过程进行敏锐透彻的分析。
司法审判的主要任务是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经过法官的逻辑推理演绎出合法、合理、合情的判决结果。法官的心中永远有一条逻辑推理之路,所谓法官思维,也就是法官严格地遵循实体法法条的内在逻辑,并在程序法的规范作用之下,认定案件事实,准确解释法律,进行严格推理论证的过程。
自19世纪下半叶以来,美国法律走到了世界的前沿,法律在遵循传统和锐意创新方面颇有成效,美国法成为了世界上其他国家学习借鉴的对象。目前,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加快,需要不断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法治理念。美国大法官严谨细致的逻辑推理能力非常值得我们青年一代法律人学习,在司法实践中努力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能动司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