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牡丹江师范学院校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承揽合同纠纷案件,40余名师生“零距离”观摩了庭审全过程。此次庭审全程进行网络直播,使庭审更加公开化、透明化。
案情简介
本案原告某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签订了一份产品承揽加工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生产的石油钻杆85吨,单价1 500元,货款共计1 275 000元,结算方式为签订合同后付款32万元,剩余货款955 000元在3-4个月内付清。被告委托原告托运,运费由被告承担。原告已履行交货义务,被告未支付剩余货款,故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赔偿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有序地组织了法庭陈述、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并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针对争议的焦点进行了深入地调查,让当事人亲身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互动交流
恰逢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姜波、审判员杨大奎以“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社会公平”为主题,结合真实案例,生动形象地向同学们讲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并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教育效果。
牡丹江法院坚持发挥师范学院校园审判庭的功能,通过庭审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同学们的法律素养,让同学们“零距离”感受法律实践,努力将校园审判庭打造成共建共育的有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