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打官司不求人 -> 便民举措

【打官司不求人】助力农民工维权,我们一直在路上

  发布时间:2019-04-02 16:41:08



    “非常感谢法官,为我这个官司你们没少花功夫,终于拿到了赔偿款,看来到法院打官司真不用求人啊!”近日,外来务工人员邵某拿着10万元赔偿款,激动地对牡丹江中院承办法官说道。

    邵某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2012年11月经人介绍来到海林市一家会馆做外墙装饰工作,工作期间因不知情掉进工地一处仅盖有一张2-3公分厚苯板的地下洞中,造成八级伤残。邵某多次索要赔偿款无果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邵某索要赔偿的经历可以说是一波三折。他最初在西安区法院起诉该建筑公司,他认为该公司承包工程,是公司员工介绍自己去会馆干活的,自己受伤理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该案经历了一审、检察院抗诉再审、二审发回重审和一审重审,最终确定了本案的实际承包人并非该建筑公司而是赵某个人承包,邵某只能撤回对建筑公司的起诉,仅向赵某和会馆主张权利。但因在一审重审期间,赵某因病去世,只能等待其继承人参加诉讼。因无法找到赵某的继承人,邵某只能到会馆所在地的海林市法院另行起诉赵某的继承人和会馆。经历这么多的波折,法院最终判决赵某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会馆承担连带责任。会馆不服,上诉至牡丹江中院。

    杜敏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但会馆态度非常坚决,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且主要赔偿人赵某的继承人也始终找不到,邵某无法拿到赔偿款,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努力,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耐心对会馆进行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最终会馆同意当庭给付邵某各项赔偿款共计10万元。得知这一消息,邵某非常激动,当庭表示放弃会馆对剩余赔偿款的连带责任,最终双方各让一步,此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在法庭上,邵某看着一张张从点钞机上数过的钱,回想起自己6年以来经历的伤痛与波折,愁眉舒展了,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牡丹江法院将努力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审判质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邢宇桐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