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没有希望了呢,没想到爱民区法院真是太神速了,我们农民工两年多都没要回来的工资,法官三天就帮我们要回来了,真是执行不求人啊!”拿到执行款后,申请人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感谢地说。
案情简介
武某、张某、于某等8名农民工自2016年2月起在黑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的海南省某安装工程队从事安装工作,该公司从2016年7月起拖欠这8名农民工工资共计8万多元。经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确定该公司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武某等8人支付工资,该公司不服,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书,被驳回后该公司仍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2019年3月21日,武某等8名农民工向爱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局长史国华在审查了解案情之后,立即找到了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由于此工程系挂靠企业所为,该集团负责人不愿承担所欠民工工资,经过一番耐心的释法明理后,其负责人当即表示主动履行义务。三日后该公司将全部执行款转到法院帐户,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为了感谢执行法官,8名农民工特地送来了感谢信,为执行法官“点赞”!
牡丹江法院将落实“八个严格”,提升执行效能,做到立案快、执行快、放款快,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执行到位率,以实际行动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