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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东宁市法院:出台32项具体措施 努力实现“打官司不求人”

  发布时间:2019-03-27 08:47:56




    为深入落实省法院石时态院长在工作报告中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近日,东宁市法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学习会、研讨会和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方式,经党组多次研究讨论,出台32项具体措施,努力实现“老百姓在东宁市法院打官司不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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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到“让百姓立案不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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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强诉前引导,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制作“法院各类案件诉讼指导”、诉状样式、举证须知、风险告知、法律资料等材料,在诉讼服务中心显著位置摆放,为当事人获取必要的法律知识提供服务,力求做到让当事人立案只跑一次。

    ☞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

    ☞ 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诉讼服务,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为特殊群体开辟专门诉讼服务窗口,依法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事项;健全各类规章制度,配备叫号机、电子触摸查询系统、POS机缴费等设备,设置复印机、饮水机、急救箱、纸笔、老花镜等便民物品,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

    ☞ 开通“二维码查询业务”。在继续强化“电子法院”和12368诉讼服务平台应用的同时,启用二维扫码查询案件流程信息,将法院各类诉讼信息服务拓展到手机移动终端,保证当事人案件立、审、执多个环节公开透明。

责任编辑:邢宇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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