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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讲堂】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呢?

  发布时间:2019-03-15 09:02:57



    王小五

    我昨天在超市买的食品是假货,今天找店主理论了一番,终于把货款退给我了。

    李小男

    退给你多少钱啊?只是价款吗?

    王小五

    能退回价款就不错了,这还费了不少口舌呢!

    李小男

    你真是个“法盲”!你这种情况是可以主张赔偿的!

    王小五

    啊?可以主张赔偿啊?能赔我多少钱啊?

    李小男

    快来今天的普法小讲堂,听听法官怎么说!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到了,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如何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的普法小讲堂上,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因欺诈行为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因食品安全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赔偿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因约定定金,而双倍返还定金的赔偿

    消费者在买卖(服务)交易中如果存在定金的约定,经营者收受消费者定金的情况下,如经营者不履行合同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双倍返还定金。但消费者不履行支付剩余价款,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约定有违约金交易的赔偿

    消费者和经营者在交易中,约定了合同违约金的,经营者不履行买卖(服务)合同义务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李小男

    听了今天的普法小讲堂,知道该怎么维权了吧!

    王小五

    不懂法律真可怕......我这就去找店主!

    李小男

    快去吧!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邢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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