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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新房装修已经成为了居家生活的一件大事。亲爱的读者,你对室内装修了解多少呢?你知道其中的法律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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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8年3月22日下午,原告的父亲赵某某受雇于被告王某某(装修队负责人),给被告吴某某(装修业主)位于牡丹江市某小区的房屋装修,在施工过程中死亡。经公安机关鉴定,死者符合生前因摔跌头部致颅骨骨折、颅脑损伤死亡。原告认为二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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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经东安区人民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二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75000元。
法官点评
本案虽以调解方式结案,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不难得知,与本案情况类似的判决不胜枚举,其裁判结果也均为装修业主及“包工头”赔钱为最终判决。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有以下两点:1.装饰装修行业不规范,特别是个人家装多数都是找一个“包工头”,“包工头”再把各工种工人找齐干活,只有一个简单的协议甚至只是一个口头协议,如此一来工人、“包工头”、装修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就极难认定,劳动关系?雇佣?加工承揽?不同的法律关系在出现类似纠纷时的赔偿差距极大;2.装修业主对工人、“包工头”的资质(装修资格证)等证件没有检查。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判决书的裁判结果来看,工人、“包工头”、装修业主之间的关系认定为加工承揽合同关系的占绝大多数,由此装修工人是否有资质就成为了赔偿问题的关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便选任责任占比很低判例多在10%-20%区间,但在巨额的死亡赔偿金作为基数的情况下,赔偿金也通常在10万左右。
如何避免此类法律风险呢?最根本的解决方式是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在验证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相关资质后,签订正规的装修合同,规避风险。如果确实不想用正规的装修公司,那么也要对工人、“包工头”的个人装修资格进行查验,签订相对完善的合同,施工时注意安全检查,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以此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