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为推动全社会形成重塑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3月1日上午,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文化东广场开展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场宣传活动。
2019年1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共7章63条,主要包括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打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加强监督保障,确保条例落实等方面内容,从立法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律遵循,是我省地方立法与时代同向、与改革同频、与发展同步的具体实践,标志着我省营商环境建设步入了法治化新轨道。
在宣传现场,中院组织广大干警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宣传展板、现场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方式,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条例》为宣传重点,向现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号召群众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习惯,进一步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营商新环境的自觉性,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和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