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中院民二庭迎来了一位满面笑容的当事人,他拿着锦旗和感谢信,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之情。
陆某是某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0年他与某工程项目部签订了借款合同,借给该项目部100万元,借款到期后因项目部更换负责人及项目转让等原因,迟迟不偿还借款。陆某多次催要无果,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一审因证据不足诉讼请求被驳回,陆某便上诉到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并申请法院调取了相关证据,经过二审合议庭的仔细研究,认为本案遗漏了当事人,将本案发回重审。重审后,一审法院保护了陆某的合法债权,但对方当事人又提出了上诉。在二审期间,主审法官详细向上诉人进行了释法析理,上诉人撤回了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自此,本案终于落下帷幕。
在收到撤诉裁定后,陆某专程来到牡丹江中院,为办案法官送来了锦旗与感谢信,并激动地说“感谢法官办案公正,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柳法官是个好法官!”
鲜红的锦旗与感谢信,不仅表达了当事人对法官的感谢,也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在今后的工作中,法官们将一如既往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用实际行动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