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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东安区法院刑庭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林口县法院高宇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9-02-22 11:12:06







    2月20日,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政法系统工作会议。会上,对2017—2018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林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员额法官高宇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殿宝为东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颁奖,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赵振河为高宇颁奖。

    表

    彰

    现

    场

    东安区法院刑庭先进事迹

    东安法院刑庭现有干警五人。庭长王洋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2018年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刑庭2016年至2018年共受理刑事案件615件996人,结案率高达99.2%,无差错、无更审改判案件。这是一支年轻但敢于担当的队伍。2018年9月20日,全省法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现场会在牡丹江市召开。东安区法院刑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张某故意伤害一案和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理的蔡某交通肇事等九起独任审判的案件,获得了全省刑事审判干部的高度好评。这是一支严肃却司法为民的队伍。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刑庭在全市法院率先对吴某、王某等七人强奸、强迫卖淫涉恶案进行了宣判,是牡丹江市审结的首例恶势力案件。这是一支严谨且充满爱心的队伍。 2018年12月,刑庭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是未成年孤儿,无住所,释放后无家可归,刑庭联系李某户籍所在地佳木斯市桦南县,在李某释放时将李某交由桦南县司法局派来的工作人员手中,并给李某带来棉服等御寒衣物,让冬日的暖阳温暖了李某的心,也为李某能够真正回归社会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高宇同志先进事迹

    高宇,女,1986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学位,2012年考入林口县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2018年6月通过员额法官考试,成为民事审判一庭员额法官。该同志从事审判工作以来累计办理民事案件近1000余件,办案数量一直位居全院榜首,案件80%以上得到调解,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该同志连续四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给予嘉奖和三等功奖励,2015年被评为省级办案标兵、2016年被评为省级调解能手、2017年被评为牡丹江市维权先进个人。她撰写的《环境司法保护制度研究——以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为视角》一文获得黑龙江省法学会2015年度全省优秀论文一等奖,并被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采用,收录在《求是先锋——新常态下中国改革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中。

    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不忘初心,载誉前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笃行新思想、落实新举措、展现新作为、取得新业绩,努力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实现新跨越、迈上新台阶,为牡丹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邢宇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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