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法院的门实在太难进了,
比机场安检还要严格!”
“法院能不能人性化一点,
进其他单位比来你们这里简单多了!”
……
在法院安检岗,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抱怨,但是携带这种危险品进法院的人还不占少数呢!全市法院平均每年要安检出十万余件危险物品,看到这个数字,你会不会觉得胆战心惊呢!
典型案例
2月19日下午,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岗值班法警在对一名来院办事的男子进行安检时,通过X光机发现其随身携带的包内有疑似管制刀具。值班法警当即询问该男子是否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该男子矢口否认。法警要求开包检查时,才改口承认确实携带有管制刀具在包内。法警立即控制其行李,并进行人身检查,并对管制刀具进行控制和收缴。再次确认该男子身上和挎包内无其他违禁品后,方准许其进入法院办事。同时值班法警立即将此情况汇报给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当即指派专人密切关注该男子动向,直至其离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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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七条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棍棒等有杀伤力的器具不得带入审判、立案和申诉信访场所。
该名当事人携带的刀具有极高的隐秘性和伪装性,通过X光机显示的影像是一根长约60厘米、直径约1厘米的金属棍状物体,可疑之处是此棍状物体金属密度分布不均,机器显影“内黑外浅”。值班法警没有放过一丝可疑之处,凭借安检工作经验,推测该物品是日常生活中不常见的一种刀具。在实物检查中,值班法警发现该物品为一把刀尖角度小于60度、带刀柄的多刃尖刀,具有一定的攻击性。不论该当事人是有心还是无意,值班法警成功制止其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法院,消除了威胁法院干警和当事人人身安全的隐患,这与平时警队开展的严格的安检技能培训是密不可分的。
近年来,牡丹江中院法警支队高度重视安检工作,每名法警强化责任意识,严把“安检关”。司法警察严格安全检查程序,有效保障了法院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确保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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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也奉劝各位来院当事人,
进门之后请主动出示证件并登记,
配合司法警察进行安全检查,
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审判场所。
请按要求进行安检,
安全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