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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法院工作信息第十七期

发布时间:2011-05-25 11:03:12


第十七期  2011年4月10

 

牡丹江中院教育培训工作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务求实效

 

日前,牡丹江中院《2011年全市法院教育培训计划》得到省高院法官学院领导的充分肯定,评价“牡丹江中院在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中,指导思想明确,培训任务、内容具体,教学方法手段创新,落实有指标、有要求、有措施。充分体现了‘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教育培训方针和创新精值神。值得各院借鉴、参考。”并以黑法学[2011]3号文件形式下发通知,将我院的《教育培训计划》在全省法院系统予以转发。    

今年年初以来,中院按照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要求,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需求,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适应性,大力推行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自主型互动式培训方式,进一步深化“法官大讲堂”,切实发挥“精品百案”和“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的教育培训和示范引领作用,分类分专业对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聘请知名专家学者进行高端讲座,完善网上教学和“累积学分制”管理制度,抓实常规培训,为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提高干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

 一是拓宽岗位培训渠道,全面提升法官素质。今年在岗位培训上,重点抓六方面工作。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培训。组织新任基层院长到国家法官学院接受任职培训;新任基层法院副院长到省法官学院接受任职培训。新招录人员培训。组织全市新录用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到省法官学院接受岗前初任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15天。高级法官晋级培训。设立专人管理,协助省法院完成晋升高级法官网络培训和现场考试工作。培训学员36人,6月中旬培训。续职培训。加大新法规培训及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经验介绍等培训课程。年度内计划举办续职培训班4期,其中执行续职培训2期;立案、信访续职培训1期;行政续职培训1期。短期培训。根据审判工作需要, 2011年度内适时邀请国内知名法学专家,进行高端培训1-2次。专项培训。结合20102011年新颁布法律、法规及最高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年度内计划组织民商、执行、行政、刑事、司法警察5期培训。

二是鼓励干警报考高学历,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2011年将制定《全市法院干警进修高学历(硕、博)鼓励办法》,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法官及干警,特别是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干部,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的学历层次。要求各基层院硕士研究生率,应以每年1%的速度递增,对取得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工作业绩突出的,经中院政治处审核,纳入全市法院专业人才库,作为重点考核对象。

三是开展法官大讲堂评比,形成“三位一体”的激励机制。年度内,将开展中院业务庭长及基层法院主管战线副院长两次法官大讲堂讲座及评比活动。中院业务庭长、基层院主管战线副院长讲座,要求选择1-2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争取以点代面或以案例形式深入剖析新颁布法律的适用问题,提高对新颁布法律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制定“培训、考核、使用”三位一体的激励机制,对参讲并被评为优秀的授课人,在法职人员动态管理及单位标准化考评中加分,优秀授课人将被收入全市法院专业人才库中,作为法院储备后续人才,并充实到法官学院兼职教师队伍中,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是发挥法治教育基地作用,搭建资源共源共享平台。2011年,加强与牡丹江市委党校合作,进一步巩固和发挥中院法治教育基地、市委党校特色和优势,要通过双方互通信息,教师资源共享,扩大法院兼职教师对外讲座范围,正面树立法院法学知识的权威性;要充分利用市委党校教师资源丰富,专业性强,教学理念独到,教学设备先进的特点,进一步提升法院法官教育培训的效果,为培养法院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提供良好的平台。同时,对法官学院兼职教师进行增补聘任,将法官大讲堂中优秀讲师充实到兼职教师队伍中,给予颁发证书,讲座津贴,优先派出到最高院参加新法规培训的待遇。

五是充分发挥网络培训优势,扩大累积学分式培训成果。充分发挥局域网高效、快捷的优点,减少工学矛盾,扩大教育培训的受益面,2011年教育培训坚持向网络化、分散式、自主型培训方式转变,加大对“累积学分式”培训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力度,增加视频课件的数量,提高视频讲座人的层次,实施课件观看率季度通报制度。同时,将中院核定“精品百案”的裁判文书及相关扫描卷宗,挂在局域网上,作为全市法官审理案件的借鉴与参考。利用现有的网络知识更新考试系统,将2010年司法考试的模拟题及仿真题注入网络考试题库,全市法院干警随时可以上网答题,检测自己的司考水平,增强法律知识功底。

六是继续举办知识更新考试,成绩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以《“以考促学”实施办法(试行)》为依据,每年集中一次年度知识更新考试,以网络考试、笔试、面试三种方式进行,同时加入庭审、法官说案等专业技能方面的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晋升、选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凡没有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在提拔任用上实行“一票否决”。考试平均成绩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在标准化考评总分中予以加分。

 七是开展“以赛促学”活动,调动干警的学习积极性。近年来,中院多次组织全市法院大型竞赛活动,激发了干警的学习热情,鼓舞了干警的士气,提高了干警业务水平。2011年,中院继续推行以赛促学机制,组织开展不同岗位、不同主题的竞赛活动,把学习、竞赛、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竞赛,浓厚教育培训氛围,检验队伍执法水平,调动干警学习积极性,激励干警不断进取,积极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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