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申请执行人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1月25日,牡丹江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专项活动。
活动当天,共发放执行款74笔,总金额达671.55万元。
省电视台新闻法治频道、都市频道,牡丹江电视台、牡丹江晨报等4家媒体对案款发放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
现在小编就带您一起到现场,和申请人一起分享这喜悦的时刻吧!
绥芬河市法院
绥芬河市法院发放执行款6笔,总金额28万元。
宁安市法院
宁安市法院发放执行款6笔,总金额20万元。
海林市法院
海林市法院发放执行款1笔,总金额10万元。
穆棱市法院
穆棱市法院发放执行款7笔,总额17.5万元。
东宁市法院
东宁市法院发放执行款1笔,总金额8万元。
林口县法院
林口县法院发放执行款8笔,总金额78.6万元。
东安区法院
东安区法院发放执行款9笔,总金额115.85万元。
爱民区法院
爱民区法院发放执行款18笔,总金额280万元。
阳明区法院
阳明区法院发放执行款19笔,总金额13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