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庭审评查工作见实效
为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巩固和扩大巡回庭审观摩的活动成果,今年以来,牡丹江中院开展了庭审评查活动。通过评查,使两级法官的司法能力、调解能力等都有显著提高,评查效果明显,大大推进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进程。
一是司法水平大幅提升。两级法院通过采取本院自查、抽查、上级法院电子阅卷检查、不定期入庭抽查的方式进行评查,并将每月的庭审评查情况向两级法院通报,对优秀庭审进行表扬,对庭审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研究整改措施。充分调动了两级法院提高庭审水平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市法院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促进法官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 增强驾驭庭审、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是接受监督意识明显增强。评查活动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作为评判内容之一,重视社会监督的作用,经过一定时间的检查,法官接受监督的意识大幅提高,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社会民众参加旁听。对重大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士旁听庭审,并在庭后与他们座谈交流。从而使审判活动在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进行。有利于满足当事人及社会民众对庭审程序、庭审活动及法官适用法律进行裁判的知情权。
三是调解能力有所提高。庭审评查活动强调了法官对案件的调解能力,使法官在庭审时,不只满足于裁判结果的公正,更把庭审当成缓解纠纷的“减压器”,化解矛盾的“润滑剂”。很多法官在调解时,既不失法律的威严,又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情,凸显出调解艺术,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司法的公正,从而服从并接受裁判结果,实现案结事了,息讼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