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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民生执行之五】法官巧用中间人 执行案件终和解

  发布时间:2019-01-25 10:24:59






    近日,林口县法院执行警务局执行干警巧用中间人,促使一起涵盖多人的涉民生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6年春,林场居民沈某及村民李某等十三人在林口县建堂镇某种子农药化肥商店购买面瓜封闭农药,使用后农作物出现枯萎、死亡现象,经双方共同确认绝产面积16.2垧,未绝产但药害严重的面积为55.4垧(均含未起诉农户)。双方经协商签订协议约定:绝产面积按每亩500元的标准赔偿,未绝产但药害严重的面积秋后测产,如果绝产按每亩600元进行赔偿,未绝产但是减产的按每亩800元计算,不足800元由农药化肥商店补偿,超出800元则不补偿,并约定于2016年12月1日前给付。但协议签订后,该农药化肥商店没有履行赔偿义务。于是沈某、李某等人将该商店及其负责人艾某告至法院。2017年11月法院作出判决:由该商店赔偿沈某、李某等十三人的损失28万余元。可是判决生效后,艾某并未履行给付义务,故2018年2月沈某、李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给付义务,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双方多次协商,也因各种问题均未达成协议。

    2019年1月执行干警再次找来双方当事人,并告知被执行人如还不能履行给付义务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艾某与申请人代表沈某、李某商谈了很久,但还是因金钱数额没有达成协议。执行干警听到双方在商谈中提到王某,觉得此人将是案件的突破口,果然,王某来到法院后,作为中间人与双方相互协调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由艾某一次性给付沈某、李某等十三人共计12万元,余下金额申请执行人放弃索要。

    当申请执行人代表沈某、李某等人拿到现金后,激动地说道:“感谢法院干警的努力,能让我们过上个好年啊!”这起涉民生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增强了执行干警打赢执行攻坚战的信心,也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邢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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