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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互交流,沟通学习促发展

  发布时间:2019-01-17 23:52:33








    为更好的交流破产及执转破案件中所取得的经验,共同探讨新形势下破产重整案件审理遇到的问题,1月16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林淑岩专委一行四人来到牡丹江中院,对破产工作进行调研考察,并与中院民三庭开展破产审判实践研讨会。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疏峰,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为民,民三庭庭长姜波及民三庭破产案件合议庭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前,嘉宾们参加了牡丹江中院第74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院史馆,了解了牡丹江中院的发展情况。

    会上,两院就破产实践展开了深入的交流。王疏峰副院长在座谈会中表示,此次活动为两院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只有更好地走出去才能更好地引进来,两院应该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姜波庭长介绍了近年来牡丹江中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并以天合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及林口盛翔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案件为例,阐述了牡丹江中院审理破产案件的理念和作法。一是采取择优加随机的方式选择破产管理人,既避免选出的管理人能力不足,又保证遴选程序的公开、公平,避免暗箱操作;二是依托政府支持企业破产,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得到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必要时,由政府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再由管理人聘请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服务,既保证工作的专业性又兼顾破产的政策性,同时也能发挥政府主导力量,促进破产案件审理的社会稳定。

    这些经验得到了沈阳和平区法院领导及法官的认可。双方还就实践中遇到的如何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如何调控管理人,破产审判人员的工作考核等共同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互相吸取对方的有益经验,提高自身处理问题的能力。

    林淑岩专委表示两家法院工作上有很多类似的地方,学习交流更有借鉴性。希望两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沟通、多交流、多学习,达到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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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学习,增强了兄弟法院之间的友谊,解放了思想,开拓了眼界,增长了见识,进一步促进法院破产工作的提升。

责任编辑:邢宇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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