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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大力弘扬“四种精神”

发布时间:2012-08-21 10:46:16


       发掘本土文化优良传统  培植干警核心价值观

      牡丹江中院大力弘扬“四种精神”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张述元院长提出的“自觉运用本土文化,培植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求,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牡丹江中院院长张敏经过深入调研,集思广议,结合实际提炼出极具本土文化特色的 “敢于担当的杨子荣精神、勇于牺牲的八女投江精神、乐于奉献的金桂兰精神和跨越争先的牡丹江精神”作为院训。

敢于担当的杨子荣精神,体现的是:“明知征途有艰险,越是艰险越向前”的革命毅力;在困境面前百折不挠、智勇双全的自信大气;在危难面前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拼搏意志;在风险面前敢作敢为、敢于担责的境界追求。勇于牺牲的八女投江精神体现的是:“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革命豪情;信仰坚定、爱国爱家、舍生取义的民族气节;秉承使命、顾全大局、忠于人民的优良本色;牢记宗旨、负重奋进、争取胜利的高贵品质。乐于奉献的金桂兰精神,体现的是:“用生命的烛光实现对光明追求”的革命乐观主义;淡泊名利、心系百姓、亲民爱民的深厚群众感情;扎根基层、坚韧执著、公正执法的崇高职业修养;恪尽职守、笑对磨难、鞠躬尽瘁的终身奉献情怀。跨越争先的牡丹江精神体现是的:“求实、务实、落实,创新、创一流”的创业激情;善于抢抓新机遇、勇于超越自我的胆量魄力;不懈创造新奇迹,勇于跨越争先的智慧锐气;逆境突破新思维,勇于追求卓越的力量源泉。

以上四种精神是牡丹江市独有的价值观元素,早已渗透在牡丹江人的血脉之中。以张敏院长为首的新一届党组班子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充分借助牡丹江精神的价值观元素,搭建相融相通的思想文化桥梁,用以厚植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沃土,以打造“素质高、能力强、形象好、廉政建设零违纪”的审判队伍为目标,着力铸造文化灵魂、构造文化环境、营造文化氛围、打造文化群体,塑造“正直、正义、正派、有品质、有品味、有品德”的法官群体,凝聚了力量,促进了发展,为全面建设公信型法院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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