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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小常识

  发布时间:2019-01-05 05:00:18



    在我们身边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频发,而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应该如何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下面就由小编带您一同了解一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认定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 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二、法院应予以支持财产损失赔偿的几种情形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机动车责任保险赔偿原则

    如果当事人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随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责任编辑:邢宇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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