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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法院工作信息第十六期

发布时间:2011-05-25 11:01:02


 第十六期 2011年4月7 

【为大局服务专栏】

  穆棱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海林法院院长深入新安中和村指导包村工作

 

穆棱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近日,穆棱法院在穆棱市经济工作会议上,被穆棱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服务经济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并获得1万元的集体奖励。

过去一年中,穆棱法院以审判工作为重心,坚持能动司法,立足职能作用发挥,有效服务辖区工作大局,为穆棱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司法保障。他们将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为第一理念,突出工作重点,助推经济发展。自觉把思想统一到穆棱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上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辖区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助推穆棱市大开放大发展。

一是加快借款案件审理速度,充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法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维护信贷秩序。共审结金融机构同业拆借、金融机构与企业和公民之间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8件,涉案标的4670万元,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

二是着力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从速审结买卖、劳务、建筑施工、承包租赁、保险、房屋拆迁等合同类纠纷案件79件,涉及标的金额1520万元。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拖欠工程款以及房价波动中的一房多卖、延迟交房、延迟办证等违约行为依法制裁,切实保护开发商、施工方、消费者各方的正当权益。

三是开通服务经济发展“绿色司法通道”,最大限度减轻涉诉经济主体的诉讼负担。凡是企业为原告的都要尽量做到当天立案、当天送达,一个月内审结,一个月内执行。企业为被告的都要在立案前先与被告企业真诚沟通,争取让其主动与原告达成谅解协议,促使原告撤诉。困难企业为原告的一律办理免、减、缓交诉讼费用,全年共为涉诉企业减、缓、免交诉讼费用21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困难企业为被告的,都要做原告思想工作,争取放水养鱼,为企业走出困境提供发展时间、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的延缓服务,帮助企业尽快走出困境,促其在具备能力的时候及时清偿债务。

(据穆棱法院上报材料整理)

 

海林法院院长深入新安中和村指导包村工作

 

    近日,海林法院院长孙文慧亲临包扶村屯新安镇中和村检查法院包村干部的工作情况,并汇同新安镇党委书记许峰泽、镇长吴学江与村两委班子座谈,共商新农村建设发展大计。

    据市委“关于组织科级后备干部集中深入农村开展三进三同活动”的要求,海林法院选派人员及时进驻新安镇中和村开展帮建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文慧同志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带领院包村副院长,实地检查包村干部工作进度。在与镇党委书记、镇长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参观村容村貌、个体企业及文化活动室后,听取了包村干部几天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了解所走访农户民情的反映。村支部书记李基模汇报了该村2011年工作重点及发展规划。针对2011年发展思路,孙院长提出明确帮扶意见。镇领导对于法院一直以来对帮建村的支持表示感谢,要求村两委班子在法院的帮扶下,加快构建新农村建设格局和农民多元化增收格局,把我市“十二五规划”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打造特色、生态、高效示范村。

    针对中和村2011年总体发展规划:一是改建旧房30余户,兴建鲜族民俗村;二是继续村道路硬化覆盖面;三是立体化村级绿化工程;四是在村主干道两边兴建标准化围墙;五是优化产化结构,科学发展稻田养蟹;六是发展“两高一优”农业,改造中低产田,推广有机水稻种植。孙文慧院长要求法院包村领导及干部,把帮建工作纳入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不能流于形式,要猫下腰来,踏实苦干,必须干出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真成绩。提出:要及时与海林水泥厂联系,争取一批水泥投入到道路硬化建设;在村立体化绿化工程实施前,要主动与市规划局、市园林处加强联系,确定绿化品种,请专家现场规划,提供专业技术;在发展稻田养蟹上,对于引资过程提供法律保障,请媒体介入,积极宣传,形成创业创新的有利氛围;对于发展有机水稻,法院更要积极支持,从宣传、申请专利、品牌开发、兴建米厂等方面跟踪服务,主动服务,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及向上推介宣传作用。同时,要求包村干部与村两委班共同创意,研究设计村头标志性建筑物,旨在文化宣传生态村、示范村、品牌村。

    会后,包村干部与村两委班子又对今年的发展规划进行了认真研究,重新细化,明确重点,找准切入点,坚决把党的关怀和“十二五”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据海林法院上报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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