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活动日渐频繁。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许多人会将资产用于融资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它所存在的法律风险不得不引起重视。
什么是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企业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且不以拆借业务为常业的,应作民间借贷案件处理。也就是说除了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都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的利息都包括什么?
利息包括约定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
如图所示:
我国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如上图所示
当民间借贷的年化利率在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在24%—36%之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区,借款人已经支付利息的,法院不支持要回,借款人没有支付利息的,出借人也不能主张这部分利息;而超过36%的部分,属高利贷,法律禁止,借款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主张要回此部分利息。
如果民间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可以主张保护什么?
要分情况而定。
对于借贷期内利息情形
(1)借贷双方之间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2)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返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请求返还超过36%的部分利息,法院予以保护;
(3)自然人之间对于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不支持期内利息;
(4)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如果仍不能确定的,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对于借贷逾期利息情形
(1)未约定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请求按年利率不超过6%计算逾期利息;
(2)约定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请求按约定借期内的利率计算逾期利息,但不得超过年化利率的24%。
问: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可否请求法院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答:可以。
问:民间借贷借期内,借款人可否提前偿还借款?
答: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