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更迭,春秋待续,
筚路蓝缕,初心不忘;
四十年华,天道酬勤,崇法不渝,共谋发展,
继往开来!
1947年1月,根据东北政府指令,设立牡丹江地方法院,隶属于省高级法院和市政府。1948年,牡丹江地方法院改为牡丹江市法院,隶属关系不变。1956年,牡丹江地区建立后,设立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受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地委双重领导。1984年5月,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民法院合并为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几代人的激情燃烧,几代人的励精图治,绘就了牡丹江法院无限壮美的画卷,走出了具有牡丹江法院特色的审判之路。
牡丹江中院人员、机构沿革
1991—2018年收、结案总图
至高荣誉
199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记
集体一等功
199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
全国法院模范集体
多个单项工作走进了全国法院的先进行列
调研工作
司法统计工作
司法警察工作
执行工作
档案工作
宣传工作
公正司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司法为民,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执行攻坚,维护当事人胜诉权
提高质效,不断推进审判管理创新
普法宣传,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加强学习,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四十载,一代代法院人铁肩担道、勇立潮头,
四十载,一辈辈法院人信仰法律、奉献青春。
时光流转,
时代在变,环境在变,
牡丹江法院人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的初心却始终未变。
未来很长,
让我们共同去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