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提供司法保障,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翼宏带领其执行团队远赴外地,成功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时间短、效率高,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申请人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案情简介
2013年至2016年,被执行人承包路灯亮化工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签订了合同,但被执行人屡次违约,拖延给付工程款。申请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给付工程款一百四十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申请了强制执行,张翼宏院长在受理案件后,决定来到被执行人所在地办理此案。
到达目的地后,张翼宏院长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方,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限期让被执行人履行其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对申请人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履行裁判文书所判定的给付标的。张翼宏院长积极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有异议可以进行另诉,但这并不影响履行法律义务。随后宁安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直接冻结了其公司账户,并准备对其采取列入失信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最终,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欠款一百四十余万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