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荏苒,日月如梭。自2014年任林口县法院人民陪审员以来,我深刻体会到了陪审工作的神圣,亦承担了不少的责任与压力。
人民陪审员虽然不是法官,不具备他们专业的法律思维,但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有着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有的还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在庭前和庭审的调解工作中,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高调解成功率。
还记得,我参审过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庭审中,案件经过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为借款人担保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庭审到了调解阶段,法官在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时,原告明确表示只要被告履行保证责任,原告方可以作出让步,而被告却欲言又止。通过我在庭审中观察被告的言谈举止,感觉案件能调解的可能性很大,于是,在休庭期间,我主动找到被告,去做他的调解工作。
在交谈中,我告诉他,作为借款人在银行贷款时的担保人,如不承担保证责任,一旦被纳入信用系统黑名单,将在贷款、申请信用卡、申请调高信用卡授信额度等各个方面受到限制。听完这番话,他陷入了思考。我见事情有转机,继续说道,我自己就在银行工作,我很了解银行的贷款和信用卡发放规则。如果进入黑名单,你的生活将会受到很大影响。通过我的调解,被告最终同意承担保证责任。 恢复庭审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通过这起案件,树立和增强了我用自己的社会经验和专业知识,帮助法官开展调解的信心,也为日后的陪审工作积累了经验。
四年多的陪审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只要我们始终热爱这份工作,始终以责任心对待这份工作,始终用心履行这份职责,就一定不会辜负人民的期望,胜任人民陪审员这份崇高的工作。
作者王春玲,2014年被任命为林口县法院人民陪审员,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口县支行营业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