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今天,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也逐年增多,人们开始注意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对于企业来说,为企业设计制作一个好的商标至关重要,独特且体现企业经营理念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你的商标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那么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呢?今天牡丹江中院法官就来给您讲讲关于商标侵权的那些事。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
在中院近期审理的一起知识产权案件中,某网吧在注册公司时使用了与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相似的名称,并在牌匾及经营场所的吧台上使用了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某网吧的行为就侵害了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标权。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那么,侵犯商标权需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呢?
按照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定,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既有行政责任,又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商标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赔礼道歉;(4)赔偿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遭受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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