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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裁判文书制作工作并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2-08-21 10:27:34


东安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裁判文书制作工作并取得实效

 

为积极贯彻省高院“三评查”的活动要求,提高法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东安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裁判文书制作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近日,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全省法院系统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东安区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荣获三等奖。

一是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严把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关,不断加强裁判文书的规范化。按照去年省高院出台的“一个意见、四个规则”有关裁判文书规范化的要求,对裁判文书的封皮、内容、结构、用词、标点都做了统一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是强化裁判文书监督。通过制定完善的规范制度,对裁判文书制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开展全院裁判文书质量评比活动,并将评比结果记入年终考评中,以确保裁判文书制作质量不断提高。同时,还强化对法官、书记员的教育培训,夯实法官的理论功底,增加其文学修养,以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性和可读性。

三是注重裁判文书便民。针对裁判文书的公式化问题,东安区法院强调裁判文书的简明性和针对性,要求裁判文书要对每起案件的特点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阐明法院所持的观点和理由,体现出繁简区分和效率并重的理念。该院还推行判后释法答疑制度,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对裁判结果所运用的法条,在判决书后面进行释明,以便当事人了解判决内容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了案结事了,消除信访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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