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14年被任命为阳明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后,参加过很多次庭审,参审的这些案件,每一件都能使人警醒、令人深思。而我,从庭审中学到的不仅仅是人民陪审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更重要的是学到了为人处世的原则和做人的基本道理。
在和法官近距离接触的这段时间里,我收获很大。不仅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法官的神圣,还向法官们学习了如何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抓住案件的审理重点、分析和认定证据等审判技能。同时,也见证了法官、书记员、法警们繁重的审判任务与工作的辛苦,见证了他们为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所做的努力。
在我参加庭审的案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起遗产继承纠纷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是亲属关系(原告是被继承人的四儿媳,被告是被继承人的大儿子和二儿媳),双方都想要继承已故老人留下的一间20平米的小平房。原告持有的证据是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和一段老人生前的视频,原告要求按遗赠扶养协议获得对涉案房屋的继承,并要求两名被告承担诉讼费。
在法庭上双方各说各的理,互不相让,争吵得非常激烈,其中一名当事人甚至出现了身体不适的情况,主审法官急忙让工作人员拿来了水和药品。待双方情绪稍稍平静下来后,主审法官先是向他们准确地解释了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及受让的主体和法律效力,又从亲情的角度循序渐进,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庭审这才得以继续进行。
当播放视频证据时,虽然老人说的是方言,很多人都听不懂,原告用普通话进行说明,但视频中老人痛哭流涕的表情,令我们每一个人的眼睛都湿润了。面对此情此景,审判长对双方当事人说:“度尽劫波情义在,相逢一笑泯恩仇,老人含辛茹苦把你们养大成人,生前你们没有为老人留下什么影像,唯一的一段影像竟是作为证据用在法庭上,老人家如果知道,她会怎么想?作为子女,你们不觉得惭愧吗!”听了审判长的话,双方当事人都羞愧地低下了头。
后来,经过法官不懈地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诉争房屋归原告所有,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我们为又化解了一起矛盾、挽回了一家人的亲情而感到欣慰。
通过参加庭审,我越来越相信法律,相信法官,我认为法律是大家最可靠的依赖,而法官也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司正义。做为人民陪审员的我,以后会更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做一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
(作者张长红,2014年被任命为阳明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系阳明区阳明办事处公园社区居民)